南京市中小学“技能创造室(创新实验室)”建设规范-南京教育装备网 1、 引言 1.1、为科学、规范和高质量地建设好中小学《技能创造室》,依据新课程标准对学生的培养目标,依据综合实践课程中关于“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内容的学习要求,依据国家对国民科学素养的相关要求和科普传播的相关精神,制定本建设规范。 1.2、《技能创造室》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它是培养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与技术素养的重要场所;它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探究与创造活动的重要基地;它是引导学生通过动手实践与操作活动,获得劳动与创造体验,获得产品与生产、设计与工艺、质量与技术等相关知识与技能,形成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2、 定义 2.1、《技能创造室》是以通用技术工具、设备和专业技术工具为条件,以综合实践课程(劳动与技术)与校本课程为主要支撑,以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项目或课题”为载体的动手动脑相结合的操作性学习为主要方式,实现培养学生的技术素养、创造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专用教室。这里所指的“技能”,与学科课程目标所指的技能相比,更宽泛、更综合,应是学生综合技能与素质的表现,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进行创造创新的技能。 2.2、《技能创造室》从性质上看,属于开放性的实践活动场所,它为学生动手、动脑,运用所学知识自由开展创造性、实践性活动提供了一个空间与平台。从功能或作用看,它应有以下功能或作用:一是满足学生的劳动技术课程教育教学的需要;二是满足学生开放性的创造活动,即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自主发明创造或开展研究;三是满足学生拓展视野的需要,即能从技术与知识、管理与生产、工艺和工具,产品与质量等角度提供较为充足和丰富的资源,让学生加深理解理论知识与实践的关系,了解技术、工艺与质量的一些关系,养成学生的技术素养,获得过程、情感体验等,促进动手与动脑的协调发展。 2.3、《技能创造室》与目前学校建设的《劳技室》相比,从物理属性和作用上有近似之处。后者,完全是以劳动技术课程为依据建设的,是为了全面满足劳动技术课程的需要。而《技能创造室》则包涵 了《劳技室》。所以,在建设中,二者可以区分建设,也可以合建。对于规模大的、条件好的学校,特别是重点高中和一些有相关特色的学校,可以分开建设;一般学校则合二为一。若要严格区分二者,则它们在功能与作用上的差异表现为,《技能创造室》更开放,更丰富,立足于技能训练,目标于创新精神和技术素养的培养;《劳技室》完全为课程开设而建,立足于课程,目标于课程实现。 2.4、《技能创造室》在不同的学校,可以换成有学校特色的、有丰富内涵的和个性化的名称,如《创新实践活动室》,等。重在内容与功能实现,不在名称统一。 3、 建设目标 《技能创造室》的建设,要达到以下几方面的目标 3.1、有人性化的学习环境与空间,营造出一个能激励学生想象力和动手动脑激情的氛围。主题能突出创造力,内容能突出想象力、激情和创造的欲望,能将人文与科技融为一体。丰富的工具设备、产品与图片、模型等组成的学习与创造平台和谐统一。整个专用教室要有一种吸引力,成为师生喜爱的学习与活动场所。 3.2、有结合学校劳动技术课程实施、综合实践活动开展的相关设备与产品,有与学校兴趣小组、优势学科或校本课程相关的教学设备与产品,有为学生开展创造性探究活动的工具(机械的、智能的、数字的、或手工的、电教的等),有相关的阅览刊物与教学资源,有小组合作研讨、交流的办公设备与条件。 3.3、有传播科学知识与技术、科学思想与精神、科学方法与态度、人文思想与科技文明等相关主题的科普走廊或图片资料,形成科普传播的教育阵地,配合《技能创造室》建设,成为技能创造室的一部分。 3.4、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能促进管理人员与教学人员不断提高培养学生技能和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的意识和自觉性;能为学生的发展创造出宽松的环境;能鼓励相关管理、技术人员与教学人员,不断学习与发展,提高自身的素养、兴趣、能力和职业精神。 4、 建设方法 4.1、依据本规范,学校在年度装备计划中立项,纳入到年度教育技术装备计划中。有条件的学校可自筹经费建设。 4.2、《技能创造室》的建设方案,在本规范规定的标准基础上,可根据学校的教室条件,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研究建设方案。具体应与以下五个方面相结合,研究制定方案。 一是与劳动技术课程(综合实践课程)、《高中技术课程》相结合;二是与学校的科技、文化等兴趣小组相结合;三是与学校的优势学科建设相结合;四是与校本课程相结合。五是与学生和学校所处的社会与自然环境、生活环境、地方经济相结合。农村学校可以与农林业、畜牧业、种植业、生物科技相结合建设。 4.3、《技能创造室》不一定面面俱到,虽然以综合性为主,但可以以某一个方面侧重建设,可以走专一化的道路。四轨以下的小学、初中,《技能创造室》与《劳技室》原则上合二为一,规模大的学校可以分开建设,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按侧重发展的方向,建设二个以上的《技能创造室》。《技能创造室》可以成为学校发展与特色办学的重要内涵。 4.4、《技能创造室》的建设重在发挥学校的创造性与主动性自主建设,特别是要发挥优秀学科教师的创造性和主动性开展建设。属于规范性、标准化的设备、产品可纳入到技术装备项目中,非标准化的建设部分,应自主创造建设,形成个性化与特色。 4.5、《技能创造室》的建设要强调“效益优先与成本最低”的原则,不能追求奢华、高端,而要追求实用、科学、简朴、先进和内涵。 5、 建设标准 5.1、建筑面积:《技能创造室》的建筑面积,要依据《南京市办学条件标准》中关于“劳技室”的标准确定。但有条件的学校,也可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增加或减少面积。 5.2、硬件设备:《技能创造室》的硬件设备不统一标准与数量,由学校依据建设方案确定相关的硬件设备。硬件设备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动手操作的工具、设备等,如机械设备、电动工具等;二是小组合作交流、研讨的平台,如桌椅、白板、电脑、投影设备等;三是模型模具、科普实验仪器、实验耗材等。 5.3、软件资源:《技能创造室》的软件资源不规定统一的标准与内容,要依据建设方案确定相关的软件资源。软件资源一般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期刊读物、图片资料,二是其他能为学习服务的材料,三是科普知识传播图片、画廊等。 5.4、环境建设:《技能创造室》的室内环境,可做一些布置与装饰,以利学生创造与学习。环境建设可与科普知识传播的图片资料的建设相结合,与技能创造室的侧重发展方向、内容相结合。 5.5、建设经费:经费预算按以下二部分进行,一是标准化设备与产品。这一部分通过方案预算后立项,纳入到年度技术装备项目计划中。二是非标准化设备与产品,由学校自行解决。 5.6、建设数量:每校最少建一个《技能创造室》,规模大的、办学有特色的学校可建若干个。 6、 管理要求 6.1、有具体分管的领导,或在综合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有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技能创造室》。 6.2、建立具体的《技能创造室》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学生进入《技能创造室》开展技能创造活动与实践活动。建立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并有效地开展考核;制定《技能创造室》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学科教师、管理人员等相关教师,与学生共同有效地用好《技能创造室》,确保《技能创造室》的作用与效益发挥。 6.3、发挥专业老师与《技能创造室》工作人员的能动性、创造性,每学期举办形式多样的、内容丰富的技能创造与创新竞赛活动、专家讲座、师生互动等活动。 6.4、建立合理、科学的作息时间,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技能创造室》的开放时间,要注意与综合实践课程的安排相结合,要注意与学生的业余活动相结合,要求在双休日、节假日、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真正让学生有时间、有心情去《技能创造室》开展动手与动脑相结合的学习、研究及创造发明。同时,要适当的安排指导老师,参与到学生业余的技能创造活动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