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的报名、专业考试等工作
2007-10-31

1.报名信息采集

今年我省在报名信息采集表中将继续实行预先填报考生的报考科类,在报名信息采集表中仍然保留了体育专业统考、艺术专业统考和艺术专业校考的信息采集内容。

报考艺术类(含艺术兼普通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报艺术专业考试相关信息,报考体育类(含体育兼普通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报体育专业考试相关信息,各县(市、区)汇总本地报名考生信息后,将统一生成考生号,分别根据考生选择的项目给其打印带考生号的《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通知书》和《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通知书》,在11月22日前发到考生手中。考生在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和参加专业统考或专业校考时须携带该专业考试通知书

2.关于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统考专业范围

今年全省只对音乐、美术两大类艺术类专业实行专业统考,其它类专业考试由相关招生院校校考,2008年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将于春节前进行,并完成通知考生专业成绩、向合格考生发放合格证书、公示合格考生名单等工作

凡报考有关招生院校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以及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在此次高考报名时还必须报名参加省组织的专业统考,并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校考(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等五所院校除外)。

根据已经下发的文件精神,具体考试时间为:音乐类专业统考时间从2007年12月9日起开始考试,美术类专业统考时间为2007年12月16日

体育类专业考试仍实行省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2008年4月19日

②关于提前确认专业考试信息

今年我省继续实行考前到考点院校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办法。2008年报名参加体育类和艺术类省专业统考的考生必须在考前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考点院校确认专业考试信息,并缴纳考试费,方可参加省专业统考

参加音乐、美术和体育省统考的考生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缴费的时间分别为:

音乐:2007年11月25-26日;美术:2007年12月1-2日;体育:2008年4月5日

考生到考点院校报到时间分别为:

音乐:2007年12月7-8日;美术:2007年12月14-15日;体育:2008年4月18日

2008年我省音乐、美术、体育省专业统考考点设置与2007年相同,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相关考点院校进行专业考试信息确认、缴费和报到考试。

3、关于外省艺术院校(专业)在我省设点考试

①可以在我省组织专业校考的院校

根据教育部2007年艺术类招生文件规定,除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和东华大学外,其他外省普通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如需在我省设点考试,必须经我院审核批准,方可在我省设点考试;普通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独立学院、民办院校、高职(专科)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如与省统考的专业相同,必须使用省统考成绩

②外省院校在我省校考的考点设置

按照我省关于加强对外省院校艺术类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规范管理的有关规定,我省规定8个考点承担设点考试任务,这8个考点分别是:江苏教育学院、南京市第39中学、南京市宁海中学、无锡市湖滨中学、苏州市第六中学、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教育考试服务中心、徐州矿务集团第一中学、淮阴师范学院附属中学。这8个考点原则上只接受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和东华大学以及经我院批准可在我省设点考试的外省普通本科院校的设点考试

③特别说明

凡报考在我省设点考试的院校的我省考生,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点单位参加相关招生院校的专业校考,不得在院校所在地或其他省(市、区)参加院校的专业考试,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4、未在我省设点考试的外省艺术院校(专业),其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

①报考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和东华大学的考生,可在其公布的考点参加专业校考

②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以外,其他普通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的统考专业成绩录取;如院校需要组织专业校考,考生可在院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也可在院校公布的其他省外考点参加专业校考

③普通本科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以及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高职(专科)院校与我省统考相同的艺术类专业只能使用我省的统考专业成绩录取;我省未组织统考的其他专业,须经我省审核同意后,考生原则上只能到院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

有关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要求,如教育部2008年有新的招生规定,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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