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培养后备人才,使新教师得到实际的培养和锻炼,为学校选聘班主任奠定可靠的基础,根据班主任工作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聘任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由学生工作处进行初步安排(或本人向学生工作处书面申请)。
2、征求见习班原班主任意见。
3、学生工作处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三、见习班主任工作要求
1、明确班主任在学校工作中的正确地位、作用,逐步提高对班主任工作的认识,关心学生,教书育人,处处以身作则。
2、虚心向班主任学习、请教,仔细观察,用心体会,认真研究,做学习的有心人。
3、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熟悉学校常规管理制度。
4、全面参与,全面见习。与班主任保持密切联系,认真进行班级工作各个环节的见习,协助班主任做好部分班级工作,参加班集体活动,积极完成班主任交办的任务。
四、考核
学校对见习班主任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分学期考核与学年考核。考核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1、学期考核:
(1)工作计划
(2)工作笔记
(3)工作总结(或工作体会)
(4)班主任工作评述
2、学年考核
(1)学期考核资料齐全
(2)德育论文一篇(或学年工作总结)
(3)班主任学年评价
(4)学生评价
五、待遇:
1、 见习班主任经考核合格后,享受班主任职龄。
2、 每学年经考核合格后,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金陵中学学生工作处
200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