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南京市“最美中学生”、 “最美中职生”寻访活动的通知
各团区委,江北新区团工委,市教育团工委,各相关单位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落实《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和宣传中学中职学生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中学中职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引导中学中职学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要求健康成长,团市委、市学联决定在全市开展2018年度 “最美中学生”和“最美中职生” 寻访活动。 一、寻访对象 全市中学、中等职业(技工)学校在校学生。 二、寻访标准 坚持以德为先,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技术技能、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信友善、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等某方面表现突出,推荐的候选人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或少先队员。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2018年。 三、工作安排 此次活动采用层层寻访的模式,9月至10月上旬开展校、区、市三级“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寻访活动,并推报人选参加省级评选。各相关单位应广泛发动中学(中职)学校开展寻访活动。 1.校级寻访(9月4日-9月15日)。各中学(中职)学校利用新学期开学的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校内最美中学(中职)生的寻访工作,发现、选树本校学生典型,于9月15之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2)加盖公章上报上级团组织。每所中学(中职)学校限报一人。 2.区级寻访(9月16日-9月25日)。各相关单位根据辖区内中学(中职)寻访、推荐情况,结合“驻校蹲班”等工作,深入各中学(中职)学校了解候选人事迹,于9月25之前完成评审和区级表彰命名工作。同时,按照不超过辖区内中学(中职)学校推荐人选50%的比例,向团市委推报人选,推荐人选中学、中职学生比例原则上为2:1,有农村学校的适当向农村中学候选人倾斜。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2,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报团市委,同时将区级表彰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团市委学少部指定邮箱。 3.市级寻访(9月26日-10月10日)。团市委在区级寻访表彰的基础上,按照不超过区级推荐人选50%的比例评选市级“最美中学生”和“最美中职生”,并择优推报部分学生参加全省寻访活动。 四、工作要求 1.层层寻访,广泛覆盖。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结合寻访活动,着力加强对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的调研指导,推进中学共青团改革。寻访工作要做到形式活泼、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确保事迹真实,通过活动真正发现中学中职学生中的青少年典型。各相关单位要将活动覆盖所有中学中职(技工)学校,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最终被评为全国、省、市“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的相关单位,在年终考核评比中可酌情加分。 2.严格标准,规范程序。评审过程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与未成年人文明礼仪养成教育等活动有机结合,形成同伴、师生、家长、社区共同参与,校内、校外整体联动的态势。所有参加寻访活动的候选人必须经过校级公示环节,公示方式应包含橱窗、公告栏、宣传栏等平面公示方式,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并于个人宣传页明显处标注各层级团委监督电话、邮箱。 3.大力宣传,注重引导。各相关单位要注重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的典型事迹,营造发现“最美”、争当“最美”的良好氛围。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校园广播站(电视台)、校园网站、橱窗、小报等校内媒介,运用新媒体等各种手段展示“最美”风采。要结合“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与人生对话”等品牌活动,用“最美”故事感染和影响身边的同学,在青少年学生中全面掀起学习“最美中学生”、“最美中职生”的热潮。 联 系 人:徐卉 联系电话:83630973 电子邮箱:njxxhj@126.com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1512室 附件:1. 2018年度“最美中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南京市委 南京市学生联合会
2018年9月4日
附件1 2018年度“最美中学生”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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