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南京委员会 南京市学生联合会 团宁委联〔2018〕24号
关于开展2018年度南京市中学(中职)“优秀志愿者” 寻访活动的通知
江北新区团工委、各团区委,市各直属相关单位团委、学生会: 为进一步推进中学(中职)共青团改革,按照“建立健全以志愿服务为核心的实践育人制度”工作要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中学中职学生中开展志愿服务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学(中职)学校开展“优秀志愿者”寻访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寻访对象及标准 全市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或同等学历的在校学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参加本次寻访活动。 1.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大力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群众公认度高; 2.坚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半年以上,有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方面的感人事迹。 ①关爱他人。具有关爱空巢老人、关爱流动或留守儿童、关爱农民工、关爱残疾人等方面的感人事迹; ②关爱社会。具有维护社会秩序、普及文明礼仪、开展文体活动、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的感人事迹; ③关爱自然。具有普及环保知识、积极节能减排、植树爱绿护林、保护山川河流等方面的感人事迹。 3. 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7-2018年。 二、工作安排 1. 校级寻访(10月22日-10月31日)。各中学(中职)学校应积极挖掘、选树本校志愿服务典型,并于10月31日之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上报上级团组织。 2.区级寻访(11月1日-11月10日)。各单位根据辖区内学校寻访、推荐情况,深入了解推荐人事迹,各团区委(团工委)至少推荐10名候选人(推荐人应包含职业学校学生),市各直属中等专业学校至少推荐4名候选人参加市级寻访活动。推荐表(见附件1,加盖公章)和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请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团市委学少部。 3.市级寻访(11月10日-11月20日)。团市委、市学联在各单位寻访活动的基础上评选出市级中学(中职)“优秀志愿者”,同时在市级获奖者中择优推荐参加相关青少年志愿奖评选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寻访工作要做到形式活泼、覆盖面广、影响力强,确保事迹真实,力争通过寻访活动真正发现中学中职学生中有志于志愿服务的青少年典型。 2.各相关单位、学校要注重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优秀志愿者”的典型事迹,营造发现典型、争当典型的良好氛围,在青少年中全面掀起学习“优秀志愿者”的热潮。 联 系 人:徐 卉 联系电话:83630975 83630973(传真) 电子邮箱:njxxhj@126.com 地 址:江东中路259号新城大厦E座1512室 邮 编:210019 附件: 1.2018年度南京市中学(中职)“优秀志愿者”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南京市委 南京市学生联合会
2018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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