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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陵中学“金中艺苑”活动相关事项及要求

为弘扬金陵中学的“百年老校、少年精神”,展示金陵中学学子情怀,丰富学校的艺术氛围,学校将举办“金中艺苑”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加对象:高一年级

二、以两个班级为一个演出单位,每个演出单位必须有两个参赛节目,其中包括:

1、舞蹈类(集体舞,3人以上,类型可为民族舞、古典舞或校园舞等。街舞除外);

2、其他类节目(可为声乐演唱,器乐演奏等。小品话剧除外)

三、奖项设立:

最佳组织奖、最佳创意奖、最佳表演艺术奖等若干奖项。优秀选手我们将选拔参加学校120周年的校庆演出。

   四、日程安排:

   1313号(星期四)报节目名称及初审。

2320号(星期四)下午复审节目。

3327号(星期四)下午演出。

(备注:高一各班文艺委员于本周四中午1230到体艺楼401音乐教室1开会。)

 

艺术组、学生处

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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