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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办法及日程安排
 

第九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办法

  

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

一、教学与教科研工作

(一)教学工作要求

    1.业务水平高。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精通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能熟练组织教学,课堂教学水平高;能根据课程改革及校本课程需要较好地开设选修课,并能较好地指导学生开展实验、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

    2.工作量饱满。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2013年以来承担的教学工作量须符合有关规定;教学行政管理人员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的周课时数须达到专任教师周课时数二分之一及以上,正职校长须达到专任教师周课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

    3.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教育教学观念先进,在学生思想教育、学生管理工作方面有比较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较好的成绩。教学态度认真严谨,教学效果好,在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良好,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好,在市、区范围的教师中具有一定的榜样作用。自201311日以来在区级及以上开设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1次及以上,并获得好评;或在教学评比中被评为市级及以上优质课;或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得过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二)教科研工作要求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成绩。须符合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1.201311日以来,参与过一项市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作为主要参与者或主持子课题),有一定的研究成果;或主持过一项区级教科研项目并已经结题。

    2.201311日以来,撰写教科研论文2篇,其中至少有1篇是独立发表(或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专业期刊上的学科专业性论文;或1篇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本学科的专业论文。

    3.201311日以来,参与编著本学科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1部(参与编著的不少于该著作总字数的六分之一);或参加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的本学科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的编写,本人编写不少于总字数的六分之一;或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读本编写,本人编写不少于总字数的六分之一。出版物须有ISBN书号,且以在专著、教材或读本上署名为准。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与学校推荐

    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可以向学校申请参加第九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各学校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通过述职、评课、材料评审、教学质量考核、同学科教师评议等办法,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并在校内公示一周。各学校于201611月中旬完成向区教育局报送候选人推荐名单和材料的工作。

    2.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初评                                     

    各区教育局组建专门的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深入学校,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民意测评、听课、查看备课(听课)笔记、审阅论文论著等形式,对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全面考评,特别要注重对教育教学实绩的考评。根据考评情况,区教育局评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候选人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市直属学校依据评选条件,参照上述办法进行初评。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于2016128日前按照下达的推荐名额数,将《第九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推荐教师情况汇总表》(附件5)上传至评选专用平台pxpy.nje.cn, 并将此表的纸质稿(加盖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或单位公章)交至南京市教学研究室教务管理中心。

    3.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

    市教育局组织对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笔试,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法,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及应用等。笔试时间初定201612月中下旬,考试的具体安排由南京市教学研究室另行通知。

    4.教育教学绩效及材料评审

    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组织参评教师按照要求完成各项评审材料的网上申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进行网评。

    5.课堂教学考核

    市教育局根据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考核成绩,以及教育教学绩效及材料评审成绩,原则上按照推荐人数的60%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考核人员名单,并在南京市教学研究室网站上公布。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进入第二轮评审的教师进行课堂教学现场考核,理科教师还需完成相关的实验操作考核。

    6.市教育局终评

    市教育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召开评审会议进行终评。20176月下旬完成终评工作,并对评选结果公示,于20179月教师节期间予以公布表彰。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①《第九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申报表》。②201311日以来教科研成果材料(具体要求见“评选条件”教科研工作要求)。只需提供获奖证书、刊物及书籍(专著、教材、教参)封面和扉页、论文论著、教科研课题成果等材料。③学历证书、职称证书。④在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表彰、业务竞赛、技能竞赛中获得区级及以上奖励的获奖证书,开设区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的证书(证明)。以上材料需上传至本次评审专门网络平台。其中,《第九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申报表》除上传电子稿外,还需交两份纸质稿到南京市教学研究室教务管理中心。

    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等材料均需学校审核原件。

    在市学科评审组进入“课堂教学水平考核”程序时,参评教师需根据评审组的安排提供评选时开课的教案。

    2.各类获奖证书、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论文、论著应在2016831日之前获得或正式发表(出版)。

四、评审项目及赋分(总分500分)

    1.“专业基础知识与教学基本理论水平” 考核150分。

    2.“教育教学绩效”考核150分。

    3.“教科研成果”考核100分。

    4.“课堂教学水平(含教学基本技能)” 考核100分。

 

 

第九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

日程

 

日期

工作安排

备注

11.1周二

发布第九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活动通知。有申报意向的教师提交书面申请。(截止时间:119日)

 

11.9 周三

学校成立第九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评选工作小组。

 

11.9周四-11.15周二

申报人上交材料原件及述职报告PPT

 

11.16周三

全校教职工大会申报教师述职,民意测评。

地点:科学馆报告厅

11.16周三

参评人员按照文件要求、整理材料,交至校办,校办审核原件。

展示地点:校办

11.17 周四

下午4:20

学校评选工作小组评审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地点:钟楼二楼会议室

11.18周五-11.25周五

校内公示第九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名单。

公示地点:校内橱窗

11.21周一

相关班级学生测评。

 

11.21周一-11.23周三

获学校评选推荐的人选进一步整理完善材料后交至校办。

 

 

11.23周三-11.25周五

填写《第九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整理装订候选人的评审材料。

 

11.28周一

《第九届“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候选人的评审材料报送至市教研室教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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