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金陵中学!
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南京市金陵中学202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南京市金陵中学202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南京市金陵中学创建于1888年,学校始终将“立德树人”放在首位,不断继承和发扬优良的办学传统,与时俱进,深化教育改革,在课程建设、学科竞赛、校园文化建设、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2014年,经南京市教育局批准,我校成立了“南京市中小学生艺术团——戏剧团”。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持续推进“南京市中小学生才艺拓展计划”和新时代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加强艺术特色学校建设,满足学生艺术才能发展需求,培养和输送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后备人才,根据南京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

戏剧

二、招生计划

面向南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3人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初中阶段参加由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集体比赛(展演)项目及个人比赛项目,市级二等奖、区级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2.初中阶段参加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展示活动,可凭参演证书报名参演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3.初中阶段参加南京市中小学生艺术团联盟交流演出(展示),可凭参演证书报名参演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四、招生办法

1.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至7截止时间为5月717:00。

2报名办法和要求:每名考生只可填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南京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录入本人信息,报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报名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市招考院将另行通知。

3领取加试通知书:我校于5月9登录网站下载报名信息考生或家长5月13日至14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到金陵中学招生办公室审验并领取加试通知书考生或家长须携带初中阶段《成长的足迹》获奖证书、参演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交还考生或家长本人)。所有考生须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含报名表上的1张)。

2.专业加试项目

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时间5分钟以内,伴奏自备(U盘或光盘)。  

舞蹈:自选舞蹈一段,时间5分钟以内,伴奏自备(U盘或光盘)。

表演:戏剧台词片段、带表演的朗诵、小品、短剧等均可,时间5分钟以内,不配乐。

说明:声乐、舞蹈、表演均为必考项目,考生可根据自身特长选择其中的一项作为主考项目。

3.评分标准及分值比例

1)评分标准

声乐:根据音质、音准、节奏、演唱技巧、作品表现等综合评分。

舞蹈:根据舞蹈姿态、风格把握、动作技巧、作品表现等综合评分。

表演:根据语言表达、表演状态及技巧、作品表现等综合评分。

(2)分值比例

主考项目占40%、其他两项各占30%。

4.专业加试合格线

1)专业加试合格线:110分(满分150分)。

2)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金陵中学艺术特长生。

5.专业加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5月21日(具安排见加试通知书)

2)地点:金陵中学体艺楼四楼(地址:南京市中山路169号)

五、录取办法

1.我校于5月245月28日期间,在校园网公示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

2.市招考院于6月5日至9日,在南京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

3.艺术特长生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4.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总分的70%,按专业加试成绩(满分为150分)与中考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凡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未能被录取的考生,则按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

六、其他

1.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2.金陵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及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南京市中山路169

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4786296025-84786269025-84786227025-84786207

监督电话:025-84786337

招生QQ群:346235447

微信公众号:南京市金陵中学

校园网主页:http://www.jlhs.net

 

 

 

 

南京市金陵中学

20234


版权所有:南京市金陵中学   苏ICP备050097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