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金陵中学!
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南京市金陵中学2024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南京市金陵中学创建于1888年,学校始终将“立德树人”放在首位,不断继承和发扬优良的办学传统,与时俱进,深化教育改革,在课程建设、学科竞赛、校园文化建设、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2014年,经南京市教育局批准,我校成立了“南京市中小学生戏剧团”。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持续推进“南京市中小学生才艺拓展计划”和新时代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加强艺术特色学校建设,满足学生艺术才能发展需求,培养和输送具有较高水平的艺术后备人才,根据南京市教育局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

戏剧

二、招生计划

面向南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招收5

三、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1.初中阶段参加由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集体比赛(展演)项目及个人比赛项目,获市级二等奖、区级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奖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2.初中阶段参加区级以上(含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展示活动,可凭参演证书报名。参演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3.初中阶段参加南京市中小学生艺术团联盟交流演出(展示),可凭参演证书报名。参演项目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四、招生办法

1.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44269:002817:00。

2)报名办法和要求:每名考生只可填报1所学校的1个专业。艺术特长生与其他特长生之间不得兼报。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南京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录入本人信息,报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报名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市招考院将另行通知。

3)领取加试通知书:我校于5月7日登录网站下载报名信息,考生或家长5月11日至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到金陵中学新街口校区招生办公室审验并领取加试通知书。考生或家长须携带初中阶段《成长的足迹》、获奖证书、参演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交还考生或家长本人)。所有考生须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含报名表上的1张)。

2.专业加试项目

1)必考项目

必考项目为表演,包括自选题材表演和命题即兴表演。

自选题材表演:带表演的朗诵(现代诗歌、现代散文、寓言故事、戏剧人物独白)、单人小品等均可,时间5分钟以内,不配乐

命题即兴表演:根据现场命题进行即兴创作表演,准备时间5分钟,表演时间3分钟以内。

2)选考项目

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在声乐、舞蹈、戏曲中选择一项作为考试项目。

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时间5分钟以内,伴奏自备(U盘或光盘)   

舞蹈:自选舞蹈一段,时间5分钟以内,伴奏自备(U盘或光盘)

戏曲:自选戏曲一段,时间5分钟以内,伴奏自备(U盘或光盘)。

3.评分标准

1)必考项目

自选题材表演:根据语言表达、表演的状态及技巧、作品表现力等综合评分。

命题即兴表演:根据表演内容、技巧和创意程度等综合评分

2)选考项目

声乐:根据音质、音准、节奏、演唱技巧、作品表现等综合评分。

舞蹈:根据舞蹈姿态、风格把握、动作技巧、作品表现力等综合评分。

戏曲:根据戏曲韵味、音色音质、表演技巧、综合素质等综合评分。

4.分值比例

1)必考项目占60%,其中自选题材表演占40%、命题即兴表演占20%

2)选考项目占40%。

5.专业加试合格线

1)专业加试合格线:110分(满分150分)。

2)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金陵中学艺术特长生。

6.专业加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5月18日(具体安排见加试通知书)

2)地点:金陵中学新街口校区体艺楼四楼(地址:南京市中山路169号)

五、录取办法

1.我校于5月24日至28日期间,在校园网公示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

2.市招考院于6月3日至7日,在南京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5天。

3.艺术特长生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4.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总分的70%,按专业加试成绩(满分为150分)与中考成绩之和,根据填报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凡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未能被录取的考生,则按照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

六、其他

1.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2.金陵中学艺术特长生招生及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联系方式

新街口校区地址:南京市中山路169

新街口校区招生办公室电话:025-84786296025-84786269025-84786227025-84786207

监督电话:025-84786337

招生QQ群:823504348

微信公众号:南京市金陵中学

校园网主页:http://www.jlhs.net

 

南京市金陵中学

20244

 

版权所有:南京市金陵中学   苏ICP备050097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