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工作内容 | 参加人员 | 地点 |
6.10-6.12 | 1、递交《申报教师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 2、准备述职材料 |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者 | 校办 |
6.15(周一) | 上交评审材料(所有能说明自己成绩的材料原件,材料有效期从任现职以来至2014年12月31日) | 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者 | 校办 |
6.15-6.16 | 申报者上交材料公开展示 | 全校教职工 | 校办 |
6.17(周三)16:20 | 1、公布中学一级教师岗位职数 2、述职(每人5分钟以内) | 全校教职工 | 科学馆报告厅 |
6.18(周四) 16:00 | 学校职称评审小组进行考核、审议,确定推荐名单 | 学校考核、评审小组成员 | 钟楼二楼会议室 |
6.19(周五) | 公示学校职称评审小组推荐参加中学一级教师评审者的名单 | 人事秘书 | 校内公告栏 |
6.22(周一) | 发中级职务申报表并说明如何填写申报表 | 被推荐参加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者 | 校办 |
6.25(周四) | 填写好的申报表及有关申报材料交至办公室、同时上交2寸照片两张。 | 被推荐参加中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者 | 校办 |
6.29-6.30 | 按要求整理、录入、装订材料并上报教育局职称办 | 人事秘书 | 校办 |
注:▲ 今年有关职评的申报中级职称的要求、条件、政策等情况依据以下文件执行。如有需要请登录校园网或前往校务办公室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