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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金陵中学秋季田径运动会规程
一、竞赛日期:
11月2、3
二、竞赛地点:            
    五台山体育中心体育场
三、竞赛项目:
高中男、女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四、组别设置:
共分三个组,高一年级组,高二年级组,高三年级组。
五、报名办法:
1、各竞赛项目每人限报两项(接力除外),田赛每项限报2人,径赛每项限报3人。2、高二、高三文科班女生田赛每项限报3人,径赛每项限报4
3、报名单必须认真按要求填写,不得涂改,由班主任、卫生室签名后方可生效。
    4、报名单一经上交后不得更改。
5、10月17日、18日(周三、周四)中午12:00各班按报名项目代码统一输入电脑,也可提前输好带软盘交接,地点在科学馆计算机房,逾期不予补报。运动员号码如输入错误自行负责,不得更改。如影响大会编排扣团体总分10分。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委最新审定的2002年《田径竞赛规则》。
    2、各项比赛的赛次和办法,视报名人数决定。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各单项比赛均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加倍。如名次并列,则得分相加平均分配。
    2、各项比赛报名不足七人,则录取名次按报名人数递减一名。
    3、破校纪录者加10分;破市中学生纪录加20分。
4、各年级按男、女总分相加取团体前八名。
    5、各项比赛经报名无故不参赛者,每一人次扣5分,凡有特殊原因弃权者,必须执有班主任的书面证明材料,经裁判长审查签字后交大会记录组,方可免于扣分。
八、奖励办法:
    1、团体名次奖励:高一、高二、高三分别取前八名。各单项前三名给予荣誉奖和物质奖,各项四至八名纳入团体总分。
    2、破校纪录、市纪录予以加奖。
注:高一、高二各班报两名裁判员,请将名单附在报名单上。
 
 
 
 
校田径运动会比赛有关规则
 
    1、径赛项目100米、200米分组预赛按成绩取前八名参加决赛,400米、800米、15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分组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取前八名。400米以下(含400米、两项接力跑)径赛项目比赛一律采用蹲踞式起跑。
铅球重量:高中女子4kg,高中男子5kg
2、100米、200米、400米、4×100米接力进行分道比赛(如道次跑错,且犯规;接力交接棒没有在20米接力区内完成;影响阻挠他人比赛,一律取消成绩和名次)。800米、1500米、4×400米接力不进行分道比赛。
    3、如某项报名人(队)数不足或等于录取名次时,则递减1名录取(最后一名)。
    4、高女跳远距沙坑2米板起跳,高男跳远距沙坑3米板起跳,高女三级跳远距沙坑6米板起跳,高男三级跳远距沙坑9米板起跳。
    5、因田径场是塑胶跑道,运动员如穿跑鞋,必须是塑胶跑道上用的短钉。一旦发现长钉,严加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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