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
10月29、30日
二、竞赛地点:
五台山体育中心体育场
三、竞赛项目:
1、田径项目:
100米、
级跳远、铅球
2、群体项目:
三分钟跳长绳、50米迎面接力
四、组别设置:
共分三个组,高一年级组,高二年级组,高三年级组以班为单位参赛(各年级剑桥三个班各合并一个班,高三中美班除外)。
五、报名办法:
1、各竞赛项目每人限报两项(接力、跳绳除外),田赛:(跳高、跳远)每项限报2人,(三级跳远、铅球)每项限报1人。径赛每项限报3人。跳长绳每班10男10女(摇绳人除外)。50米迎面接力每班10男10女。
2、报名单必须认真按要求填写,不得涂改,由班主任、卫生室签名后方可生效。
3、报名单一经上交后不得更改。
4、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委最新审定的2008年《田径竞赛规则》。
2、各项比赛的赛次和办法,视报名人数决定。
七、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各单项比赛均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4×100米接力加倍。如名次并列,则得分相加平均分配。
2、各项比赛报名不足八人,则录取名次按报名人数递减一名。
3、破校纪录者加10分;破市中学生纪录加20分。
4、各年级按男、女总分相加取团体前八名。
5、各项比赛经报名无故不参赛者,每一人次扣5分,凡有特殊原因弃权者,必须执有班主任的书面证明材料,经裁判长审查签字后交大会记录组,方可免于扣分。
八、奖励办法:
1、团体名次奖励:高一、高二、高三分别取前八名。各单项前三名给予荣誉奖和物质奖,各项四至八名纳入团体总分。
2、破校纪录、市纪录予以加奖。
注:高一、高二各班报两名裁判员,请将名单附在报名单上。
校秋季运动会比赛有关规则
1、径赛项目
铅球重量:高中女子
2、100米、
3、如某项报名人(队)数不足或等于录取名次时,则递减1名录取(最后一名)。
4、高女跳远距沙坑
5、因田径场是塑胶跑道,运动员如穿跑鞋,必须是塑胶跑道上用的短钉。一旦发现长钉,严加处罚。
6、三分绳跳绳以单人依次跳过计数,摇绳者间距不得少于三米,计数相同时以失误次数少的队名次列前。跳绳过程中如绊绳,视为失误,不计数,以下参赛者继续参赛,且在原计数的基础上累计计数。
7、50米迎面接力交接棒统一采用右手臂,同时接棒手必须采取绕杆方式;后位次接棒学生应与准备接棒学生有2米距离;当交接棒失误时,由当事的交接学生处置,其他人员不得处置。最后一棒运动员身上必须有明显标记。
8、为防止伤害事故,群体项目一律不得穿钉鞋。50米迎面接力竖棒完成交接棒。比赛途中如发现有人不跳和不跑,一律取消本班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