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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开展
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宁教[2007]33号


  各区县教育局、政府纠风办,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特别是中小学校的行风建设,切实巩固2006年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成果,根据《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对全省百所中小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现将市教育局、市政府纠风办制定的《全市中小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政府纠风办
                             二○○七年九月十日

抄报: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

            全市中小学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特别是中小学校的行风建设,巩固2006年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成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对全省百所中小学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参与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组织的全省百所中小学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并与我市教育系统正在进行的政风行风“回头看”相结合,紧紧围绕教育改革发展中心任务,以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收费行为、加强师德建设为重点,以让人民满意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不断完善加强行风建设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措施,努力使行业行为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教育系统行风状况更加满意,为促进教育名城建设、促进和谐南京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对象和内容
  ㈠ 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对象:在全市中小学均参与此次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前提下,确定34所中小学作为市中小学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重点测评学校,并推荐其中 4所公办普通高中、4所公办初中、13所公办小学参加省百所中小学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具体名单见附件3、附件4)。
  ㈡ 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内容
  1、参评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除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外,不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的情况。
  2、参评学校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享受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收费政策的情况。
  3、参评学校是否存在以办重点班、实验班等名义额外向学生收费的情况;是否存在开办“校中校”、“校中班”或搞“一校两制”向学生乱收费的情况。
  4、参评学校是否存在以招生为名违规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现象。
  5、参评的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执行“三限”政策的情况。
  6、参评学校是否存在教辅材料过多过滥、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有偿补课,以及其他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等问题。
  7、参评学校经费(包括教育经费、学校收费等)收入、使用及管理的情况。
  8、参评学校实行校务公开的情况,如是否严格执行收费公示等制度。
  三、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组织机构
  本次民主评议中小学行风活动,在市教育局和市政府纠风办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统一部署、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市成立中小学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中小学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对民主评议活动的督促、检查、考核等工作。各区县、参评学校以及其他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组织本次民主评议行风活动。
  四、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方法与时间安排
  ㈠ 评议方法
  1、问卷调查。由市、区县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参评学校学生家长填写《全省民主评议百所中小学行风活动问卷调查表》,评议结果占本次民主评议结果的70%。
  2、组织考核。年终由市中小学民主行风评议领导小组从各区县抽调工作人员、行风监督员按照评议标准对参评学校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交叉互检,组织考核的结果占全年评议结果的30%。参加省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学校同时接受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组织的评议小组的考核。
  3、暗访评议。由市、区县分别组织暗访评议组,对各参评学校行风建设进行暗访评议。暗访只扣分不加分,对发现的问题视情节扣除相应的百分点。
  ㈡ 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时间及工作安排
  1、部署查纠阶段(8月至9月)。市及各区县制订下发中小学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各区县要认真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宣传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重要意义、评议内容和工作安排,并将评议的重点内容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努力营造全社会了解、关心、参与、支持评议行风活动的良好舆论氛围。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认真查摆自身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摆问题要突出重点,着重查摆今年确定的评议内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整边纠。
  2、问卷调查阶段(10月)。市教育局、市政府纠风办将《全省民主评议百所中小学行风活动问卷调查表》发至各区县,由各区县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参评学校学生家长填写问卷调查表。区县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将参加省、市行评活动学校的问卷调查表分类回收封存后,报送至市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省行评活动的学校的问卷调查表由市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送省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市行评活动学校的问卷调查表由市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出各类评价意见、行风建设建议。
  3、组织考核阶段(11月)。市中小学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领导小组从各区县抽调工作人员、行风监督员,组成3至4个检查考核组,对参评学校进行抽查评定,形成书面报告。
  4、总结整改阶段(12月)。各区县教育局和参评学校对评议中社会各界和家长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列出整改计划。各区县教育局和政府纠风办要组织人员对参评学校整改情况进行暗访抽查。本次评议活动结束后,各区县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市教育局和市政府纠风办。市里将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评议结果,参加省行评活动学校的评议结果由省里公布。
  五、切实加强民主评议中小学行风活动的领导
  行风评议是永恒的主题。各区县和参评学校要充分认识行评活动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端正态度,认真负责地抓好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各区县教育局要将民主评议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各区县政府纠风办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的职责,积极支持教育系统抓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各参评学校要高度重视评议活动,将评议活动与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回头看”结合起来,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扎实抓好整改。市、区县在此次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期间,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严格把关,做到客观、公平、公正,以更加优良的行风,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一:

  考 评 赋 分 办 法
  总分:100分

项目

总分

考评标准

分值

考评要点及办法

校务公开

18

1.实行收费公示制,公开招生相关信息;

3

1.检查有关文件和文字材料;

2.检查学校财务账目;

3.检查公示栏。

2.实行收费报批制;

3

3.实行按规定收费承诺制;

3

4.实行收费通知单制、收费卡制;

3

5.实行收支“两条线”制;

3

6.实行收费自查自纠制。

3

规范收费

30

1.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5

1.向学生及学生家长了解情况;

2.检查学校财务账目。

2.学校自立项目收费和超标准收费;

5

3.以招生为名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

5

4.强行要求学生征订报刊、推销教辅材料和学习用品;

5

5.课本费、作业本费和住宿费外,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的情况;

5

6.农民工子女享受与城市学生一样收费政策。

5

师德师风

8

1.教师有无体罚学生行为,有无要求学生家长办私事现象;

5

征求学生及学生家长意见。

2.教师是否参与有偿家教。

3

“三限”政策

15

1.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30%,现有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准提高;

5

1.检查新生入学名册;

2.检查学校财务账目。

2.收取择校费外,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

5

3.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以赞助、捐资助学为名的任何费用。

5

规范办学

10

1.是否存在以办重点班、实验班等名义额外向学生收费的情况;

5

1.向学生了解情况;

2.听取学生家长意见。

2.是否存在开办“校中校”、“校中班”或搞“一校两制”向学生乱收费等行为。

5

财务管理

15

1.学校是否私设“小金库”;

5

1.听取学校汇报;

2.检查财务账目。

2.学校是否存在跨学期一次性收取学费的问题;

5

3.各项合理收费后,是否给学生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

5

处理投诉

4

对群众举报、投诉是否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4

1.听取学校汇报;

2.征求学生家长意见;

3.查看教育行政部门的人民来信台帐等资料。


附件二:

          全市中小学行风评议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徐传德 市教育局局长、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副组长:李 兰 市教育局副局长、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洪 伟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云霞 市教育纪工委书记
  梅国强 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市纪委纠风室主任
  成 员:蒋希波 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秦 雯 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王 卫 市教育局中教处处长
  杨林国 市教育局初教处副处长
  张 明 市教育局财务处处长
  刘 鹰 市教育局宣德处处长
  王凤云 市教育局监察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监察室,王云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蒋希波、王凤云,联系电话:83639938、83639946。工作人员:徐勇、奚松,联系电话:  83639969、83639906。传真电话:83639945。
  通信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6号,邮政编码:210008,电子信箱:njjyhpb501@sohu.com。

附件三:


参加市中小学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重点测评学校名单


玄武区:南京市人民中学、南京市小营小学
鼓楼区:南京市第四中学、南京市察哈尔路小学
白下区:南京市瑞金路中学、南京市中山小学
建邺区:南师附中新城初中、南京晓庄学院第一实验小学
秦淮区: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南京市小西湖小学
下关区:南京市第四十中学、南京市二板桥小学
雨花台区:南京市西善桥中学、雨花台区实验小学
栖霞区:摄山中学、南京市仙林小学
江宁区:江宁高级中学、江宁区东山小学
浦口区:江浦高级中学、浦口区实验小学
六合区:六合高级中学、六合区玉带镇中心小学
沿江工业开发区:南京师范大学扬子附属中学、九龙小学
溧水县:溧水县东庐中学、溧水实验小学
高淳县:高淳县第三中学、高淳县古柏小学
直属学校:南京市外语学校、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陵中学、南京市第一中学、中华中学、南京市晓庄学院附属中学


附件四:


推荐参加省百所中小学民主评议行风学校名单


玄武区:南京市小营小学
鼓楼区:南京市第四中学、南京市察哈尔路小学
白下区:南京市瑞金路中学、南京市中山小学
建邺区:南京晓庄学院第一实验小学
秦淮区:南京市第二十七中学、南京市小西湖小学
下关区:南京市二板桥小学
雨花台区:南京市西善桥中学、雨花台区实验小学
栖霞区:南京市仙林小学
江宁区:江宁高级中学、江宁区东山小学
浦口区:浦口区实验小学
六合区:南京师范大学扬子附属中学、六合区玉带镇中心小学
溧水县:溧水县东庐中学、溧水实验小学
高淳县:高淳县古柏小学
直属学校:南京市晓庄学院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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