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批准,全国235所高校(我省17所)具备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
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填写《江苏省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审核表》,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相关手续。市、县(市、区)招办负责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由审核人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经市、区县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后集中公示,公示名单内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向拟报考的高校报名。经省内高校确认的田径、游泳项目考生,由全省高校联合测试;其它项目由高校单独测试或联合测试。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
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
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为了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保持一致,我省在07年5月已经发文规定,未取得运动员等级证书、仅持有中学生体协注册证的考生从08年开始就已不再能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各招生高校可在上述基本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本校报考要求,考生还须符合所报高校的报考要求。考生参加测试的项目须与获得报名资格的项目一致。
特别提醒
高水平运动员仍由招生院校自测或联合测试,考生一定要及时登陆相关院校的网站,了解院校的报名、测试时间、项目及其它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