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及收费办法,按2007年新批准的《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7]153号 苏财综[2007]26号)执行。
① 高考统考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选修科目考试,报名费为每人20元,考试费为每门26元,5门共150元,
②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技术课程(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20元,其他科目每门15元。
③体艺考生、高水平运动员按原有收费政策,另收报名费10元/生。
其他
1.香港及澳门大学对大陆学生的招生宣传今年将分别于4月11、12日在江苏教育学院集中进行,我院不为单个的港澳院校安排招生宣传活动。
2.2009年外语考试科目为小语种(非英语语种的外语)的考生,外语口试工作仍委托南京市招办组织进行,时间为
3.港澳台考生可以参加联合招生办公室组织的考试,具体向广州、福州、厦门、上海、北京等报名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