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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照顾对象的信息采集

 

1.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的信息采集工作也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须填写《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不填本表,须向当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须于2011119到教学处领表,1110将有关表格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报名点,由报名点汇总后集中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3.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的申报与网上报名信息采集工作同时进行,目前是按照2011年的照顾政策先采集考生信息, 2012年我省照顾录取政策最终以经省政府批准的2012年招生工作意见为准。

明确:“三侨”生和台湾省籍考生的材料,与少数民族的材料同时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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