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高考政审表填写注意事项及处理办法
政审表填写注意事项:(已标注在表中)
(户口所在地)市 (户口所在地)县(市、区)考生号:见准考证
家庭住址 | 户口本上的地址 | |
考生在中学学习期间主要表现学校考核意见 | 内容由班主任填写,学生到行政楼二楼校务办公室盖章 班主任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
考生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考核意见 | 考生自行前往盖章 考核人员签名: 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人民 武装部政治考核 结论 | 户口在南京市鼓楼区外(含外市)考生自行前往(户口在南京市鼓楼区内的考生不需要) 考核组组长签名: 县(市、区)人民武装部(盖章) 年 月 日 | |
政审表处理办法
考生填写政审表第一面中的相应内容,
请班主任填写政审表第二面“考生在中学学习期间主要表现学校考核意见”一栏。
到行政楼二楼校务办公室盖章
户口在南京市鼓楼区内的考生 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考核、盖章。
户口在南京市鼓楼区外(含外市)的考生 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考核、盖章。
到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政治考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