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教育考试评价工作是我院于2016年启动的一项全新的工作,具有前瞻性、开拓性、创新性意义。开展考试评价工作有利于改进教学实践,促进学生发展,助力教师成长,提升命题质量,服务教育决策,科学选拔人才。考试评价工作既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也是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为深入推进全省教育考试评价工作,加强评价人才队伍建设,我院决定在原有专家库的基础上对人员进行调整和扩充,建立起一支由高校心理测量与评价专家、相关学科命题专家、阅卷专家组人员、省市教研室教研员、中学骨干教师组成的覆盖全省的教育考试评价人才库,为教育考试评价工作的开展提供持续的人才保障。为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你们协调当地教研部门、重点学校或其他学会科研机构等,积极向我院推荐有关专家。有关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家库专家主要职责
1.对相关教育考试数据统计结果进行分析,结合学科教育教学经验,赋予数据结果价值判断,撰写数据评价报告。
2.结合数据信息对学科教学改进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教育考试评价方面的决策和有关方案提出建议。
4.参与教育考试评价相关课题研究。
二、专家库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保守工作秘密,工作责任心强,善于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中学教学,了解中学在校本教研、教师专业发展过程中的需求,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3.热心教育考试评价工作,熟悉教育考试评价方面的相关理论和技术。
三、推荐办法及其他
1.推荐对象为普通高中阶段语文、数学、英语、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教研员。
2.每市每学科推荐5-10人,被推荐对象需填写江苏省教育考试评价专家推荐表(见附件)。
3.我院对参与评价工作的专家颁发聘书,并给与相应的报酬。
4. 请于9月27日前将推荐表发送至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科研处。
联系人:朱文琪;联系电话:025-83235969,18915997922;传真:025-83235969;电子邮箱:905553791@qq.com。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邮编:210024
附件:江苏省教育考试评价专家推荐表
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9月12日
附件
江苏省教育考试评价专家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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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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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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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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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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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简历及业务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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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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