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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在职教师报考南京大学教育博士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各直属学校:

为提升我市教师队伍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及《南京大学 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南京教育高质量发展创新示范区合作协议》,现就鼓励我市在职教师报考南京大学教育博士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职教师,已获硕士学位,有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代表作,其他详见《南京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具体可咨询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咨询电话:89683251

鼓励符合条件的南京市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团队核心成员报考。

二、经费来源

在职教师取得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后,由市教育局及教师所在区教育局(或学校、单位)分别按规定总学费的50%予以一次性补贴。

三、其他事项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1130日。

2.请各区、各直属学校动员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报考,并提供相应条件支持。

3.请各区、各直属学校统计网上报名通过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学校、手机号),于1220日前报我局高师处。

未尽事宜请联系我局高师处,联系人:钱介荣,联系电话:83639957

 

 

                                                  南京市教育

                                                20201124

南京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

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陶行知教师教育学院)2021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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