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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室管理制度
仪器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建立《教学仪器总账》、《学科教学仪器明细账》、《低值易耗品清册》、《仪器设备借用登记簿》、《仪器、工具、物品损坏登记表》、《实验课开课记录》等有关表册,管好、用好学校财产。
二、仪器设备应按学科、类别、分室、分橱、定格、定位存放,并在橱门上贴有存放仪
   器品类的卡片。做到防尘、防潮、防腐蚀、防曝晒、取用方便。
三、化学药品要和仪器分开存放,并贴有明显标签(涂石蜡),易燃、易爆、剧毒药
   品,应放危险品柜内,要有专人保管,并严格领用手续。
四、仪器设备使用或借出(必须填借用单)归还后,要及时清点,检测、擦净归位,
    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五、仪器设备报废,必须经修理部门严格鉴定,出具证明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低
    值易耗品报废(每件价值20元以下)由学校领导审批,并填表存查。
六、对保管不当或采购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积压的当事人要依情节轻重
    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仪器室内要做好净化、美好、防火、防盗工作。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
    保证安全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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