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南京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南京晓庄学院教师研修学院将于2015年1月开展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有序、高效地完成,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审验对象:
直属学校、直属单位全体教师。
二、审验时间和审验方式、地点
学校(单位)名称 | 审验时间 | 审验地点 |
聋校、盲校、公园路中学、建宁中学(工读学校)、晓庄学院附属中学 | 2015年1月13日(星期二) 上午8:30 | 南京晓庄学院莫愁校区 1号楼110会议室 |
市电教馆、市教科所、市教研室、小教培训中心 | 2015年1月13日(星期二) 下午1:30 | |
南师附中、中华中学、金陵中学 | 2015年1月14日(星期三) 上午8:30 | |
一中、外国语学校 | 2015年1月14日(星期三) 下午1:30 |
三、有关要求
1.各直属单位(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证书审验要求,做好证书审验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宣传发动、材料收集整理、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名册规范填写)。
2.教师应完成现任职称周期内的继续教育学时(详见附件1),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或证书送验之日这段时间发生的继续教育学时数计入本审验周期,但不计入下一个审验周期。
3.《证书》审验对象需提交参加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的培训卡和其它形式继续教育的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不符合教师本专业本岗位继续教育的要求的学时数不能计入周期学时数。请查看《证书》盖章、登记、签证等填写格式是否规范,填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证书》要在更正后方可审验。
4.直属学校(单位)教师继续教育证书审验工作由南京晓庄学院教师研修学院组织人员到指定学校办理,南京市教育局高师处全程监督。直属学校(单位)各单位负责继续教育工作的人员按时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学校办理。
四、联系方式:
市教育局高师处联系人:孟 宇
联系电话:83639957 13601468072
晓庄学院联系人:袁从领 联系电话: 86569270 、13951977779
附件一:2014年南京市教师继续教育年度学时数要求标准.doc
南京晓庄学院教师研修学院
201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