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校教科研工作的开展,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科研工作,深入开展课堂教学改革,认真总结教改经验,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特制定本办法,对有关教育教学成果予以奖励。
一、奖励对象
全校教职工。凡在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成果(上课、说课、教具制作等);各级教育学会及其下属机构获奖的优秀论文,在正式出版的教育、教学专业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及在各级课题中的获奖论文;江苏省、南京市教育行政主管门个人课题的参与并顺利结题者,均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二、奖励标准
(一)论文
A类:500元 B类:250元 C类:200元
D类:150元 E类:100元 F类:50元
(分类标准见附件)
(二)好课评比
全国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江苏省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南京市一等奖:5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三)教具制作
全国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江苏省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南京市一等奖:5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四)说课评比
全国一等奖:2000元;二等奖:1000元;三等奖:500元。
江苏省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南京市一等奖:5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
(五)课题
参与江苏省个人课题并顺利结题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
参与南京市个人课题并顺利结题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三、申报奖励办法:
1、获得奖励的成果,必须由作者填写《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并随同有关成果原件、杂志封面、目录或获奖证书一并报校教科研室,申报时间为每年6月10日至25日(奖励成果起讫时间为上一年7月1日起至当年6月30日止),逾期不申报者,作自动放弃论,不再补办奖励手续和参与下一年的奖励。
2、教科研室在收到教师报来的《教科研成果奖励申报表》及成果后,将及时组织专人对成果进行鉴定,确定类别,并将确定的奖励结果报校长室审批。
3、同一项成果在多处获奖后发表的,按最高奖奖励,不重复计奖。
4、多人合作的论文,只按第一作者奖励。
四、本办法解释权在校教科研室。
2013年6月
附件:论文分类细目
A类:
在本学科教育教学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按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推出的当年版《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上规定的杂志为准。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当年版)
B类:
中央教科所、中国教育学会论文一等奖
C类:
1、中央教科所、中国教育学会论文二等奖、三等奖
2、江苏省教科所、江苏省教育学会论文一等奖
3、有刊号的省级以上杂志上发表的论文
D类:
1、江苏省教科所、江苏省教育学会论文二等、三等奖
2、南京市教科所、南京市教育学会论文一等奖
E类:
1、南京市教科所、南京市教育学会论文二等奖
2、市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杂志上发表的论文
F类:
1、南京市教育学会论文三等奖
2、学校重大课题研究成果(正式出版的专辑)中收录的文章
(注明:论著、报纸上刊登的文章及面向学生阅读的文章均不属于奖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