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惧内”,是对男子“怕老婆”的实在含义的一种文绉绉的表达;而“怕老婆”,则是对男子“惧内”的实在特质的一种较为通俗的说法。然而,本文所讨论的“惧内”却与“怕老婆”无干,它是作为“实施道德教育的前提”而特意设置的概念。
一
有一句流传甚广的俗语——老子是流氓,老子怕谁?!
是的,道德教育先天性所具备着的一个重要特征,被这句蛮横而粗俗的俗语给揭示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欲能够较为顺利的实施道德教育,则必须以接受道德教育的主体具有某种“羞耻感”和“敬畏感”为前提。不是吗?如果这位自称“老子”的仁兄对“流氓”的称谓不会感到一丝一毫的“羞”和“耻”,如果这位自认“流氓”的家伙对“君子”的形象没有一丝“敬”意、对被呼为“流氓”没有一毫“畏”感,如果这位自称“老子”的“流氓”甚至有一种以表现蛮横形象而摆脱道德约束的主观意图,那么任何一种针对着这个“流氓”而实施的“和风细雨”式的、“无声润物”式的道德教育举措,都将会是苍白无力、且了无效应的。当然,用于规范这位自称“老子”的“流氓”的行为而对其实施的道德约束,完全可以在法律的体制内换成“强制性的”、甚至是“暴力性的”相应举措。可是,即令是把这种“强制性的”和“暴力性的”所谓“道德干预”与“德性矫正”的相应举措也认定为是一种道德教育,其相应的成效如欲能够在道德层面上有所体现,仍然需要建立在受教育的这个“流氓”能够感到“羞耻”和能够有所“敬畏”的基础之上。
“羞”、“耻”、“敬”、“畏”,应该是实施道德教育的基础性前提。这就是说:针对一个不知“羞耻”和无所“敬畏”的人,是无法实施道德教育的。
二
有一个较为经典的段子——拦下车后,警察严厉的责问司机说:没看见红灯吗?司机沮丧的说:红灯我倒是看见了,我只是没看见警察先生您而已。
其实,段子中的这位司机在实施闯红灯的相应行为时,其内心之中并不是没有“羞耻”的感受和“敬畏”的感觉。只是,其“羞耻”的感受因为误认为没有他人看到而漠然,其“敬畏”的感觉因为误认为没有警察在现场而消散。对于段子中的这位司机所具有的这种“羞耻感”和“敬畏感”,我们应该能够从本质的层面上做出精准认定:这是一种必须由其他人的干预方能够被激活的“羞耻感”,这是一种必须选取其他因素来作为敬畏对象的“敬畏感”。感到“羞耻”的缘由不在羞耻感受主体的体内,有所“敬畏”的对象不是敬畏感觉主体的体内因素,这是怎样的“羞耻感”呢?这是怎样的“敬畏感”呢?这样的“羞耻感”和“敬畏感”对道德教育的实施又将形成怎样的制约与影响呢?这种具备着所谓的“惧外”特征的“羞耻感”和“敬畏感”,实际上根本不可能有效的支撑起真正意义的道德教育,它所带来的充其量只是貌似“道德教育”而实为心智层面上的“捉迷藏”而已;而能够切实有效的支撑起真正意义的道德教育的“羞耻感”和“敬畏感”,则应该是真真切切、实实在在的具备着所谓的“惧内”特征——感到“羞耻”的缘由不在羞耻感受主体的体外而在其体内,有所“敬畏”的对象不是敬畏感觉主体的体外因素而是其体内因素。
“羞耻感”和“敬畏感”是实施道德教育的基础性前提;具备着所谓的“惧内”特征的“羞耻感”和“敬畏感”是实施真正意义的道德教育的先决性条件。
三
善良的人常会说一句话——做人要凭良心,做事要凭良心。
注意,这里的所谓“良心”,实际上就是蕴含在人体内、并为其考量自身行为而提供了让人能够知道“羞耻”和能够有所“敬畏”的某种准则和标度。不是吗?老实人一旦发现自己的某种行为有失于“良心”所界定的标准时便会自然的感到“羞耻”;厚道人总是把“良心”奉为做人和行事的准则而对“良心”的丧失自觉的形成“敬畏”。而组装起“良心”的原材料则是所谓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正是由于“惧内”是有效实施道德教育的先决性条件,所以道德教育才格外需要和更加适合采用所谓“自律”的运作方式—— 物欲适可而止,道德自我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