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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牢法治意识 守护多彩青春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四月清风徐来、草木初生、万物向阳,我非常高兴,也非常荣幸,能够在这充满生机与希望的时刻,走进我们美丽的金陵中学,与你们分享法治守护青春的故事。我是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的检察官陈宏,我们未检检察官还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叫苏小蓝姐姐或苏小蓝哥哥,所以你们可以叫我苏小蓝姐姐。

金陵中学是首批国家级示范高中,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文化内涵,百年钟楼嵯峨屹立,见证了一代代金中学子秉承着“诚真勤仁”的校训精神,勇于坚持、敢于奋斗,成长为各行各业的翘楚,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着青春力量。现在的你们,是同龄人羡慕的佼佼者,是奔跑在青春路上的追梦者,是被寄予厚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我们常常也会遇到你们的同龄人,同样年轻的脸庞,脸上却写满了悔恨和忧伤,他们只能在监狱中度过自己的青春时光。站在这里的你们,阳光自信,朝气蓬勃,希望你们珍惜校园美好、珍惜情谊,学会用法治的力量,增强自护意识,拒绝校园欺凌,走出自己的精彩人生。今天,我有几点建议想和你们分享。

第一,敬畏法律,远离违法犯罪。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扣扣子讲究规则,我们在社会活动中也要讲规则、明法度。人生之路是漫长的,但紧要处只有几步。而法律就像人生的红绿灯,时刻警醒着我们的行与止、边与界,确保我们走在安全的轨道上。在我们的印象中,校园应该是最安全的,学生应该是最可爱的。但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和心理伤害,破坏了校园的正常教学秩序,有的施暴者和受害者双方及其家庭都承担了严重的后果,校园欺凌没有真正的赢家。这段时间引发广泛关注的河北邯郸初一学生被残忍杀害的案件,涉案的3名嫌疑人都是被害人朝夕相处的同学,这已经不仅仅是校园欺凌,而是涉嫌严重的犯罪,等待他们的将会是学业的终止和法律的审判。年龄从来不是犯罪的挡箭牌,任何人都无权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惩处。我们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守住法律的底线,违法犯罪的事情坚决不碰,违法犯罪的行为坚决不做。

二是勇于用法,学会自我保护。同学之间相处中发生小摩擦在所难免,产生矛盾时要正确面对,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校园欺凌。要避免将自己置于危险系数较高的境地,不要独自到偏僻、昏暗、人迹罕至的场所,与同学之间发生轻微矛盾要懂得谦让。在面对侵害时,要敢于亮出法律之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面对欺凌时的沉默,从来不会震耳欲聋,只会使得加害者变本加厉、有恃无恐。要通过警示性的语言明确告知对方的做法是错误的,及时向路人呼救求助。如果情况紧急,出手不可避免,也要正确运用正当防卫的权利做到有理有力应对。刑法第二十条会保护你!2018年的昆山龙哥案就告诉我们,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面对自己的人身安全遭受侵害的时候,反击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如遭遇恐吓,要立即告知老师、家长,必要时可以报警。你们要相信,老师和家长永远是你们坚强的后盾,法律会为你们伸张正义、捍卫公平。

三是与善同行,珍惜同学情谊。校园欺凌不仅仅包括身体、语言、网络、关系等方面的伤害,给同学起侮辱性的绰号,孤立别人,语言羞辱,恶作剧侮辱等软暴力、冷暴力行为也属于校园欺凌。同学们,冷漠也是校园暴力滋生的土壤,要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众人的否定是消除暴力最有效的方式。电影第二十条中韩雨辰碰到同学被殴打时选择了见义勇为,及时阻止了校园欺凌,张科等人校园欺凌行为被查证属实后也受到了学校的纪律处分。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当你看到同学被欺负,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在能力范围内可以及时制止欺凌行为,给予伙伴温暖和友善的力量。在发现校园暴力时,寻求帮助、互相帮助才是解决校园欺凌的最佳途径,勇敢地向家长或者老师说出来,这是对所有同学最好的保护。

同学们,畏法度者最自由。希望你们不要因为无聊的琐事陷入与同学计较争执的泥潭,不要让诽谤、欺凌阻挡你追求梦想的翅膀;希望你们在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前提下,运用法律去判断是非,依靠法律去化解矛盾,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心无旁骛奔向自由广阔的美好未来。

谢谢大家!

撰稿:江苏省检察院 陈宏  审核:王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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