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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中学考务工作要求

金陵中学考务工作要求

 

一、每位教师都要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承担相应的考务工作。

原则上年级统一组织的考试,与考试相关的教师均须参加监考,因学科特点要求或者阅卷的特殊需要,可适当增减该学科教师监考场次。根据考务安排的具体情况,按以下规则减少场次:

1.考试期间在其他年级或国际部继续任教的教师。

2.55岁,女50岁以上的教师。

3.因个人原因申请,愿意在下一次考试补齐的教师。

4.因身体原因,个人申请获得校领导办公会讨论通过的教师。

 

二、请假

1.因公不能承担考务的教师,需提前请假,分管校长签字,课程教学处备案。

2.因私不能承担考务的教师请假,按学校事假、病假条例同时向校办和课程教学处履行请假手续。

3.因私请假不能参加考务的教师要在下一次考务中补足同样数量的监考场次。

三、按时参加考务培训工作,积极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

四、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和规定,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1.监考教师着装整齐,不得穿背心、拖鞋或者响底鞋进入考场,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进考场。

2.在规定时间到达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不代领试卷。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后直接进入考场。监考教师

3.监考教师进入考场后,组织学生按座位号前后对齐就坐,保证考场安静有序。

4.要求学生将违禁物品放在场外,提醒考生不能把以下物品带入考场:不透明笔袋、修正液(带)、胶带、手机(电子设备)、草稿纸等。电子设备带进考场,以违规论处。

5.监考教师开考前10分钟(另有规定除外),分发答题卡、草稿纸(按需),提醒考生正确填涂答题卡,附加题答题卡随正卷答题卡一同下发,粘贴条形码。不能让学生分发、传递答题卡草稿纸,不能让学生自行粘贴条形码。

6.监考教师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将考试科目、试卷页数、考试时间写在黑板上,请考生认真核对。附加题试卷等到正卷考试结束前5分钟再分发。 不能让学生分发、传递试卷。

7.监考教师提醒考生开考铃声发出前不得答题,否则以违规论处。

8.考试期间,特殊情况请通知楼层监考或者场外巡考处理。开考15分钟后学生不得进场,整场考试学生不得提前交卷。缺考考生按照要求处理。

9.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精力集中,严肃认真履职,不擅离职守,不阅读书报,不批阅试卷,不接听手机,不睡觉,不抽烟,不打瞌睡,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能检查、暗示考生答题,不能擅自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中途有特殊情况可通知场外监考。

10.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离本场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还未填涂客观题的同学,请先填涂客观题”。英语考试需在考试结束前30分钟、15分钟两次提醒。

11.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教师对继续答题的考生及时制止。监考教师要求考生全部安静坐好,按照从小号到到大号,同侧同向同面依次收齐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点验无误后方能允许考生离开。

12.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立即将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送至考务办公室,并等点验完毕后方能离开考务办公室。

13.楼层监考应按时到达指定楼层,考试期间不要脱岗。做好场内和场外的沟通工作,及时解决考场内出现的问题,做好场内因事离开的监考教师的替换工作。如果监考教师和监考机动教师不能按时到场,楼层监考教师应到场监考。考试结束后到达考务办公室与备课组长一起点验收取试卷。

14.考试期间如发现有作弊现象,请注意取证,并在考试结束后立即带相关学生直接到学生处接受处理。

五、考务人员不能擅自发布与考试有关的信息或内容。

六、对在考务工作中未认真履职的考务人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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