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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的通知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宁教语[2017]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语委办,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和《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省语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的通知》(苏教语〔2017〕1号)等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好达标验收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认真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在写好方块字、说好普通话中感悟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增强作为一个中国人的底色。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二)教师目标。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
(三)学生目标。普通话水平达标,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掌握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写能力。
三、组织实施
(一)分类推进
各区教育局、语委办按照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评分标准(附件1),指导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加强校长和语言文字工作骨干教师培训,不断提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幼儿园应更加注重校园语言文字环境规范建设、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及应用能力的培养和建设,结合幼儿学习特点,积极发展幼儿的倾听、理解和表达能力。
(二)分步达标
各区教育局、语委办负责指导本区内中小学和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达标计划和方案。
达标建设2017年启动,分三年实施,2019年底原则上全部学校通过达标验收;在达标验收的基础上,积极创建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017年计划创建100所示范校(名额见附件3),2019年底我市示范校达50%以上。2014年以前已经认定为市级以上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学校要进一步巩固深化工作成果,更好地发挥辐射示范作用,为达标验收学校提供工作经验。
(三)验收方式
验收程序为:学校申报、组织评审、现场抽查、公布结果。
1.学校申报。自评达标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分别向所在区教育局报送自评材料,申请考核验收。区教育局在对申报学校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向市教育局语工处报送学校自评材料,申请考核验收。直属学校自评合格后直接向市教育局语工处报送自评材料,申请考核验收。向市教育局语工处(yywzc2015@163.com)申请考核验收的截止时间今年为11月10日前。
2.组织评审。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网设立专栏,展示中小学和幼儿园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自评材料(附件2);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直属学校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现场抽查。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按10%的比例,对各区申报学校进行抽查。
抽查方式包括:查验证书、随机访谈、随机察看。“查验证书”指查验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随机访谈”主要是随机采录师生普通话语音数据,了解其普通话使用水平;“随机察看”主要指随机察看师生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普通话使用情况、校园用字规范化情况。
4.公布结果。市教育局、语委办于每年底通过适当方式公布验收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以文化人,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办发〔2017〕5号)精神,组织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文化实践活动,把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全方位融入学校教育各环节,使广大师生特别是青少年学生更好地亲近中华经典,增强语言自信和文化自信。
(二)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将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融入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已获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要发挥表率作用,不断提升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坚持依法推进,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各地要按照教育督导部门的总体部署,切实加强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达标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附件:1. 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评分标准
2. 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申报表
3. 2017年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名额分配表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17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评分标准
(中小学)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1制度建设
(25分) 1-1工作机构 有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有校内部门分工负责制度。 5分
1-2长效机制 语言文字工作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校长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在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按照规定开设写字课和书法课。建立奖惩机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0分
1-3校园环境 普通话是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学校网站主页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校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 6分
1-4经费保障 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 4分
2能力建设
(30分) 2-1规范意识 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学生有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高年级学生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 5分
2-2教师能力 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强调培训效果。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适应教育教学的新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 10分
2-3学生能力 学生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逐步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达到课程标准的相应要求。学生能熟练规范地使用普通话;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书写规范。 15分
3教育教学
(25分) 3-1教学活动 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教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课件、试卷、作业批改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用语、用字和书写规范。语文教师熟悉、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方案,各学科教学中都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语文课重视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有日常和定期的口语考核。 15分
3-2文化传承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注重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教学,将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表率;学生有相关兴趣小组或社团,学生对中华优秀文化有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10分
4宣传普及
(10分) 4-1法制宣传 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学校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相关内容并定期更新。教职工熟悉掌握、高年级学生基本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4分
4-2推广普及 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积极发挥学校在家校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和对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社会研究和实践,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或培训服务。 6分
5科学发展
(10分) 5-1科学研究 重视学生语言学习方法研究,有可以指导教育实践的研究成果。研究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体系,重视并开展学生口语测试评价。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方法研究。 5分
5-2创新实践 结合本地和本校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自主研发语言文字校本课程、教材或教辅材料,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5分
总分 100分
附加分 近3年
获奖项目 南京市中学生规范社会用字“啄木鸟”行动获优秀组织奖学校、南京市中小学校园广播剧展演活动获奖学校、南京市小学生“汉字文化节”展演活动获奖学校、南京市教师中华经典诵读比赛获奖学校、南京市中学生汉字听写大会获奖学校;南京市初中生汉语活动周获奖个人、南京市小学生故事大王比赛获奖个人。 5分
说明:1.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即认定为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90分及以上为优秀,可参与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比。
2.指标1-3中,学校名牌、公章等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
3.指标2-2中,普通话达标率低于98%的此项不得分。
4.附加分共5分,不重复计分。其中集体荣誉2分/项;个人荣誉1分/人。










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评分标准
(幼儿园)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1制度建设
(25分) 1-1工作机构 有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有园内部门分工负责制度。 5分
1-2长效机制 园长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在幼儿园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对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有表彰奖励机制;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提高教师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和水平。 10分
1-3园所环境 重视环境对幼儿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相关要求;创设普通话交流和使用环境,普通话是幼儿园的基本交际语言和工作语言;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公文、各式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园风园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汉语拼音、外文使用等符合标准、规范;园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幼儿园主页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 8分
1-4经费保障 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 2分
2能力建设
(30分) 2-1规范意识 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5分
2-2教师能力 教师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能在工作中使用普通话;环境中呈现的文字标准、规范。 15分
2-3幼儿能力 幼儿能区别普通话与方言,具备基本的普通话听说能力。 10分
3教育教学
(35分) 3-1教育活动 在幼儿培养目标中有语言规范和语言交际能力的要求,能有效激发幼儿学习语言的兴趣;在一日活动中均能使用普通话;活动设计、课件等用语用字规范。 15分
3-2文化传承 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将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在幼儿园的教育教学中渗透中华经典诗词和故事的学习。 10分
3-3创新实践 重视幼儿语言学习的研究,积极探索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结合本地和本园实际情况及办园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传统。 10分
4宣传普及
(10分) 4-1法制宣传 幼儿园的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相关内容呈现并定期更新。 4分
4-2推广普及 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开展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在家长工作中,带动、影响家长说普通话,书写规范汉字。 6分
总分 100分
附加分 近5年
获奖项目 在区级及以上教师技能大赛、经典诵读大赛中获奖;有与幼儿语言发展相关的区级以上规划课题;幼儿园已形成早期阅读特色。 5分
说明:1.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即认定为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90分及以上为优秀,可参与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比。
2.指标1-3中,幼儿园名牌、公章等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
3.指标2-2中,普通话达标率低于98%的此项不得分。
4.附加分共5分,不重复计分。其中集体荣誉2分/项;个人荣誉1分/人。



































附件2

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

申报表


















申报学校(盖章)




推荐区教育局(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
学校地址 邮政编码
主管部门 建校时间 年月
学校类别
(请在相应括号内划√) 幼儿园( )/普通小学()/普通中学[普通初中( )/普通高中( )/完全中学( )]/中等职业学校( )/民办学校( )/民族学校( )/其他( )
学校
规模 学生总数 人 上学年毕业生总数 人
教职员
工总数 人 教师总数 人
普通话水平
测试员 国家级(人) 语文教师 人
省级(人)
校级语言文字
工作负责人 在校
常任
职务 联系电话
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性质 独立(名称:             )/
合署(与 合署办公)/
无机构(由代行职能)
专(兼)职
语言文字工作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800字)


























年   月   日     (公章)



区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年   月   日     (公章)




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自评表
(中小学)
申报学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自评说明 自评分


1制度建设(25分) 1-1工作机构 5分
1-2长效机制 10分
1-3校园环境 6分
1-4经费保障 4分
2能力建设(30分) 2-1规范意识 5分
2-2教师能力 10分
2-3学生能力 15分
3教育教学(25分) 3-1教学活动 15分
3-2文化传承 10分
4 宣传普及(10分) 4-1法制宣传 4分
4-2推广普及 6分
5科学发展(10分) 5-1科学研究 5分
5-2创新实践 5分
附加分 近3年
获奖项目 5分
自评总分
备注 按附件1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评分标准(中小学)中考核要点,逐项说明。



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自评表
(幼儿园)
申报学校: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自评说明 自评分

1制度建设(25分) 1-1工作机构 5分
1-2长效机制 10分
1-3园所环境 8分
1-4经费保障 2分
2能力建设(30分) 2-1规范意识 5分
2-2教师能力 15分
2-3幼儿能力 10分
3教育教学(35分) 3-1教育活动 15分
3-2文化传承 10分
3-3创新实践 10分
4宣传普及(10分) 4-1法制宣传 4分
4-2推广普及 6分
附加分 近5年
获奖项目 5分
自评总分
备注 按附件1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评分标准(幼儿园)中考核要点,逐项说明。




附件3
2017年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名额分配表
区、直属学校 已创建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所) 2017年南京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名额(所)
玄武区 13 5
秦淮区 15 9
建邺区 9 5
鼓楼区 20 10
浦口区 7 9
栖霞区 8 9
雨花台区 8 5
江宁区 13 13
六合区 7 9
江北新区 1 5
溧水区 11 7
高淳区 11 7
直属学校 2 7
全市 12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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