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自评表
(中小学)
申报学校:南京市金陵中学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分值 | 自评说明 | 自评分 |
1制度建设(25分) | 1-1工作机构 | 5分 | 我校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健全,由校办牵头负责语言文字相关工作,专人负责,责任明确。设有金陵中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长:田国生(副校长)副组长:顾健(办公室副主任)组 员:戴喜(课程教学处主任)、邢启华(国际交流合作处主任)、韩玉洁(语文教研组组长)、丁雨健、朱文迪(校办秘书) | 5 |
1-2长效机制 | 10分 | 学校每年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在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 | 8 | |
1-3校园环境 | 6分 | 校内主干道两侧、所有教学楼进出口、会议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学校网站主页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每学期更换学生拟写的名言警句牌;利用电子屏、橱窗、走廊定期宣传展示学生优秀作业、试卷、书法、绘画、以及朗诵、辩论赛等活动等;校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 | 6 | |
1-4经费保障 | 4分 | 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经费保障充足,严格按照程序使用。 | 3 | |
2能力建设(30分) | 2-1规范意识 | 5分 | 我校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全校师生都能够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 | 5 |
2-2教师能力 | 10分 | 我校每年都会对职初教师、工作不满5年的教师进行各类培训,同时通过教师基本功大赛,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适应教育教学的新要求。教师中有省级普通话测试员10名。2017年9月以来已有三名教师获得南京市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一等奖。一位教师获得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孙洁老师获得普通话优秀测试员称号。近年来,有多位教师在省、市微课评比中获奖;2017年南京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优课评比中有近20位教师获奖。 | 10 | |
2-3学生能力 | 15分 | 学生能熟练规范地使用普通话;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书写规范,并达到课程标准的相应要求。在“金中杯”古诗文朗诵和书法大赛上都涌现出一批优秀的学生;在近期的“朗读者”活动中,许多同学积极踊跃报名参加朗读。学生广播站每天定期播音,播音质量深受师生好评。 | 15 | |
3教育教学(25分) | 3-1教学活动 | 15分 | 我校教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课件、试卷、作业批改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用语、用字和书写规范。语文教师熟悉、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语文课重视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有日常和定期的口语考核。其它学科教学中都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 15 |
3-2文化传承 | 10分 | 我校教师注重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教学。学校每年在各年级开展“金钟杯”古诗文朗诵与书法比赛,定期举办书香教室评比(其中以本班学生书法作品布置教室有加分)、读书节、文化艺术节、分年级优秀作文展示。培养出岳琦森、成懋冉等一批书法爱好者。教师在各项活动中,自觉示范,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表率;“精灵”文学社、金中广播电台、中文辩论社等学生社团在文化传承方面起到引领作用。 | 10 | |
4 宣传普及(10分) | 4-1法制宣传 | 4分 | 我校教职工熟悉掌握、高年级学生基本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学校都会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学校教育宣传中。 | 3 |
4-2推广普及 | 6分 | 我校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都会组织开展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多年来积极参加南京市中学生志愿者规范社会用字“啄木鸟”行动,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或培训服务。学校定期橱窗展示教工书法作品、学生优秀规范书写的笔记与试卷。 | 5 | |
5科学发展(10分) | 5-1科学研究 | 5分 | 我校重视学生语言学习方法研究,在语文教学中重视并开展学生口头表达训练,高一、高二常年坚持课前5分钟演讲活动。 | 2 |
5-2创新实践 | 5分 | 我校结合本地和本校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语文组的“金钟杯”朗诵节与书法比赛;英语组的“单词拼写大赛”与“辩论赛”与“戏剧节”成为金中自主研发的语言文字校本课程。 | 5 | |
附加分 | 近3年 获奖项目 | 5分 | 2015年、2016年南京市中学生志愿者规范社会用字“啄木鸟”行动优秀组织奖 | 4 |
自评总分 | 96 | |||
备注 | 按附件1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验收评分标准(中小学)中考核要点,逐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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